證券代碼:300375 證券簡稱:鵬翎股份 公告編號:2018-112 戰略合作伙伴:武漢偉基并購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鵬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項目51%股權 完成交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 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交易概述 天津鵬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鵬翎股份”) 分別于2018年9月13日、2018年9月27日、2018年10月15日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和2018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報告書(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等關于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方式購買河北新歐汽車零部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歐科技”、“標的資產”)100%股權的相關議案。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標的資產新歐科技51%股權過戶手續已完成。
二、標的資產過戶情況 2018 年 10 月 18 日,新歐科技已依法就其 51%股權過戶事宜在河北省清河經濟開發區行政審批局履行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標的資產 51%股權過戶手續已辦理完成,并變更登記至本公司名下,鵬翎股份已持有新歐科技 51%股權。
三、中介機構結論性意見 1、獨立財務顧問意見 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接受本公司委托擔任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獨立財務顧問,對本次重大資產購買實施情況發表如下結論性意見: (1)本次重組方案符合《重組辦法》、《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2)本次重組已經取得現階段必要的批準和授權,其中,《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協議》及其補充協議中約定的鵬翎股份支付現金購買新歐科技51%股權事項的生效條件已經滿足,鵬翎股份支付現金購買新歐科技51%股權事項已具備實施條件;鵬翎股份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新歐科技49%股權及募集配套資金事項尚需取得中國證監會的核準。 (3)截至本核查意見出具日,本次重組項下的新歐科技51%股權的過戶手續已辦理完畢,上市公司現合法持有新歐科技51%股權。 (4)截至本核查意見出具日,本次交易之標的公司51%股權轉讓的價款支付情況符合《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協議》之約定。 (5)鵬翎股份已就本次交易履行了相關信息披露義務,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要求。 2、法律顧問意見 北京國楓律師事務所接受本公司委托擔任本次重組的法律顧問,對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實施情況發表如下結論性意見: 本次重組已經取得現階段必要的批準和授權,其中,《購買資產協議》及其補充協議中約定的鵬翎股份支付現金購買新歐科技51%股權事項的生效條件已經滿足,鵬翎股份支付現金購買新歐科技51%股權事項已具備實施條件;本次重組項下的新歐科技51%股權的過戶手續已辦理完畢,上市公司現合法持有新歐科技51%股權;鵬翎股份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新歐科技49%股權及募集配套資金事項尚需取得中國證監會的核準。
四、備查文件 1、《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關于天津鵬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之標的公司51%股權過戶情況之獨立財務顧問核查意見》 ; 2、《北京國楓律師事務所關于天津鵬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之標的資產過戶情況的法律意見書》 ; 3、新歐科技的營業執照。
特此公告。
天津鵬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 年 10 月 23 日 注:武漢偉基并購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是鵬翎股份的并購重組戰略合作伙伴,在我方與交易雙方的共同努力下,達成本次重大資產交易意向。 |